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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河南省直三院 浏览次数:4131

投标报名表模板.docx

1.磋商条件

磋商项目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项目批准进行招标,采购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资金全为自筹。目前,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2.磋商需求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整改项目

2.2 招标范围:医院东、西院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改(详见磋商文件)。

2.3项目编号:SZSYCG2022-041101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5质保期限:项目实施竣工,在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年免费保修服务,在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

2.6整改工期20日历天。

2.7整改地点: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西院区污水站

2.8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按废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须体现查询日期,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3.4 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4.磋商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20411日至20220415日(节假日除外),08:30—17:30时(北京时间)。

4.2 报名方式:线上电子邮件报名,资料提交邮箱:szsyzbb@163.com

4.3报名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4.3.3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3.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4.3.5“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证件留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一套存档。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磋商文件的获取

报名截止日到期后,磋商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至预留邮箱。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成仅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现场踏勘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但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并在现场踏对现场情况和采购单位需求全面了解。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点:郑州市伏牛路198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62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