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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切实做好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2023年2月22日下午,物价办组织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培训会,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及科室兼职价格管理员参加了会议,东、西院区同步视频。
会上,物价办价格管理人员吴珍珍对2022年、2023年新增、修订及转归的医疗服务项目逐项进行了详细解读。本次新增的95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临床量表评估”“脊髓电极植入术”等24个A类项目确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在71个B类项目中,对“遗传代谢病检测”“药物浓度测定”等49个项目统一确定了试行价格,“中毒药物及毒物筛查”等22个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试行价格。新增的B类项目试行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试行期满前,有条件开展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可按照新增项目程序申报,追加试行。本次修订的166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住院诊查费”等95个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取消“门诊输液费”等71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物价办主任孙向红希望各科室参会人员务必将本次培训内容进行科内传达学习,严格按照物价政策要求执行,做到规范收费。
文/豆小娟(物价办)
编辑/冀慧丽 审核/陈爱云 孙向红